(好消息:9月1日起非深户居民在深圳办理出入境业务将正式启动。)
【导语】:在深圳连续缴满一年社保的居民9月1日起,就可在居住地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的初次申领与签注业务。
2012年9月1日起,公安部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推行为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在深圳连续缴满一年社保的居民9月1日起,就可在居住地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的初次申领与签注业务。
公安部:就业地连续缴满一年社保
社保局:个人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
【符合条件办理人群】包含两类人群:一是在深圳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保,同时持有深圳10年有效期长期居住证的就业人员;二是在深圳读书的大学生。
【可办理证件范围】除了不能申请“赴港定居”外,其他可申请范围与深户居民完全相同。包括申办护照、赴港澳个人游等。如果申请人已在户籍地所在城市申领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深圳进行加签注。
【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深圳市长期居住证、在深圳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每次办理都必须4证齐全。
【办理流程】深圳出入境管理机构只是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最后还是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申请后会在30个自然日内办结。
更多社保问题请查看我的博客,或致电一八六八九二一六O二一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