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体户迁入个人家庭户网上办理入口)
户口市内迁移迁入以自有住宅用途房产、亲友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挂靠亲友家庭户为主,迁入单位集体户为辅。详见正文。
办理入口:
深圳集体户转个人户口流程(附办理入口)
手机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点击『户政预约』
第二步:登录后选择『普通户政业务』
第三步:选择『市内移居』—『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
第四步:查看户政预约协议和办理业务须知
第五步:核对个人的信息
第六步:选择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
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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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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