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集体户的无奈)
●笔记
城市体验,个人文本
迎着积分入户的春风,我家的入户手续算顺利,独立的房产证还给我加了30分。湖南东莞,来回奔波好几趟办好的几张证明材料,还给了我随迁两人的便利。这让我们仨整整高兴了好一阵子。
可是临到居委会办手续时,却被告之,我所在的小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单独入户,要入户的话,只能上到居委会的集体户口中。多方打听,无法通融。在历史遗留问题面前,好几个月的心血不能白费。于是,我带着房产证,在居委会里默默地被集体户了。却不料,麻烦刚刚开始。
先是2月份,入户后在东莞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说得有户口本,我说户口本在居委会。赶到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我,取出户口本去办事,需要办理“借用”手续:每页户口纸得交押金200元,签署按期归还保证书。一家三口,拿出三张簿簿的纸,就得先押上600大洋。
回一折腾,打的赶到公安分局,就到了下班时间。身份证的事,只好第二天接着办。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我总结了经验,以后办事需要户口本时,我就提前打电话预约。
前天,事终于又来了。孩子上学,学校声明,报名时必须带上户口本。为了赶早,早上八点我就到了居委会,工作人员还没到岗,门卫说八点半才正式上班。
还好,八点半,工作人员准时来了。递上身份证,表明“借用”户口本帮孩子办理上学事宜,正准备掏600元押金时,却被告之,“现在增加了一项证明,除了押金,还需要社保部门的社保证明”。问什么原因,回复是领导交待的,他们也只是履行程序。
要办事,千万别对罪直接经办人员。但我还是弱弱地问了一句,你看,我这事也比较急,去年也“借”过一次,没出过问题,这次能不能通融一下。工作人员也特别友好,“好,交押金吧,但下次一定得办好社保证明。”
真是晕死。中国的证多,下次我想办港澳通行证,还得经常出差,用户口本的地方多着呢。居委会、社保局、办事部门,永远不可能在一条直线上,以后借个户口本出来,没有一天的功夫,恐怕还办不成。
想想以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新莞人,但有一本压在抽屉里的户口本。想去哪,拿出来放进包里就可以赶路,而现在,办正事之前,我还得在二三个部门之间折腾一番。入户不容易,被个集体户,确实不顺溜。□0769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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