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在深圳落户条件)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二)身体健康;(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毕业生接收报到材料:1、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2、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3、学历验证证明(仅学历比对不通过人员,根据系统提示补充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时,验原件);5、就业报到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如为广东省签发的电子报到证,提交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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