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落户指南(入户条件+所需材料+办事流程))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入户条件: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成都公安微户政"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系函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左边()右边-毕业生报到”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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