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应届生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军队文职应届生学历证明材料如下:
学历证明资料。
毕业证书(文凭),文凭。
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返国人员,请提供由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并提供返国留学人员证明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处出具的港澳学习证明。毕业院校属性(如“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等)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毕业院校、专业方向有多项要求的,比如“‘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本科、研究生均为‘211工程’院校毕业”“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方向一致”,除提交最高学历学位(硕士或博士)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本科、硕士相关材料。
在读学生时,可以选择“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等职位,QS世界大学排名一般参照前1000名。
一般本科学生申请的其他证明材料。
1.根据性别要求提供身份证;
2.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身份证明或入党申请书复印件(在个人信息页和转正登记页)。
3.如户籍所在地需要,需提供户口本及本人页(盖公章的首页由集体户提交)。
4.定向招考或优惠待遇的,须提供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军人病故证明、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入伍(批准)通知书,以及需要证明申请人关系的有关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军队派遣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证明。
5.其他条件明确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论文发表证书、获奖立功证书等;特殊专业要求的,可提供相关证书、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无材料的可向报考单位咨询,或面试时再进行考察。
举报/反馈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