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分!2021年非沪籍应届毕业生生落户上海政策公布!)
6月1日,《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包括《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202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下面是政策内容:
受理时间
202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7日(工作日)至2021年7月2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
应届生毕业后仅此一次机会,一定要把握好。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当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1年6月11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政策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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