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市的应届毕业生在上海工作有住房补贴或者其他的补贴吗?)
非上海市的应届毕业生在上海工作有住房补贴或者其他的补贴,不过有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等);
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新引进的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此时间后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人才):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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