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享有同等就业、落户机会)
原标题:教育部等五部门: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享有同等就业、落户机会
2月14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
教育部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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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指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强化非全研究生就业权益保护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具体而言,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在就业指导服务方面,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
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此外,《通知》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市场里遭到了歧视
2019年10月10日考研报名第一天,“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一举窜上了微博热搜前三。原因是在秋招期间,有企业在招聘问答环节中明确表示“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有HR更是语出惊人,认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大了去了”。
舆论令很多非全日制研究生强烈不满,同时指向了一个争议:非全日制研究生真的很水吗?
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通过类似于高考的统一招考(考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类似于高中一样每天学习时间固定的学习任务。
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类似于高考的统一招考(考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习,学习过程中可以从事其他职业,学习时间灵活不固定。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各培养单位对两类研究生要坚持同一标准、统一组织招录。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更贵,非全日制的培养周期会更长,一般会比全日制多一年,两者毕业证上会标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位证没有区别。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
虽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不过,社会认可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甚至有的说“非全日制=本科生”。
为解决本科生的就业问题,2009年,教育部决定增加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面对硕士招生改革,有人产生疑问“专硕和学硕的区别是不是像专科和本科?”
有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后,研究生鄙视链发生了变化: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
消除社会的学历歧视,破除鄙视链
我国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应聘者提出明确的学历要求,学历歧视可谓“明目张胆”,但却得到很多网友支持,这和目前学校培养学生没有做到“严出”密切相关。那些来自被歧视学校的学生,也很难以本校培养质量高来辩驳。由于人才培养缺乏质量保障,“人才质量就等于招生质量”在我国社会盛行,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我国大学特别看重招生环节,每年招生时抢生源,但抢来生源后,对培养并不重视,我国民间机构制作的大学排行榜,就把高校的录取分数作为最重要的人才培养质量指标。对受教育者来说,关注被什么学校录取,也就远胜于关注接受什么样的教育。
回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来,非全日制培养模式,为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多元选择,而学历歧视,无疑阻碍多元选择。消除社会的学历歧视,破除唯学历论,需要用人单位重视人才质量,而要让用人单位做到这一点,每所高校必须坚持人才培养标准,严把质量关。
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你如何看?欢迎发表你的观点!
新闻来源:教育部、中国新闻周刊、腾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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