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引进境外人才政策又有调整!小编为你总结七大变化)
前海已成为香港青年内地创新创业的首选之地。鲁力摄
扩大人才认定及个税补贴范围、放宽申请人在前海工作时间限制……5月8日,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下称《认定办法》),与此前政策相比,至少有七大变化,惠及人群将更广。
变化.1
“优才计划香港居民”和“赴港澳定居内地居民”也纳入个税补贴范围
在以前的认定中,前海个税补贴对象仅将港澳台永久性居民纳入补贴范围。但由于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后要满7年才能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导致部分人才因此难以享受个税优惠。
为扩大政策的受惠面,经听取香港特区政府驻深圳联络处的相关意见,现在将“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和“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等两类香港大力引进的人才,也纳入这一人才认定及个税补贴范围,凸显前海依托香港、服务香港的定位。
变化.2
在前海工作满一年才能申请变为连续工作满90天即可
以前要申请认定,对申请年度的工作时间有“在前海工作满一年”的要求,但现在改为“在前海连续工作已满90天”。
变化.3
在前海“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以上才可申请
以前对申请人只有“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求,但现在还新增了“申请年度在前海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30万元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已纳税额”,不要理解为“交给税务局的钱要达到30万元”。
变化.4
新增个人申请渠道个人劳务所得可由个人提出申请
以前一般情况下,前海管理局只接受以企业或机构为单位的申请材料。但现在的表述是“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前海提供独立个人劳务”。
这就意味着新增了个人申请渠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仅限申请个人劳务所得的,才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程序也是在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然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变化.5
归国留学人才要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由于补贴对象含“取得境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但此前在具体认定时,遇到了持个别小国长期居留权(即“绿卡”)人员身份认定问题,这些人员虽然出具了国外永久居留权证明,但无法出具“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相关身份认定材料,难以判定是否符合人才认定条件并进而享受财政补贴,存在骗补的风险。
经询侨务部门,这次对申报材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要求申请人提交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凭证。其中,归国留学人才还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前海管理局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
变化.6
不能申报个税补贴情形里的处分期限设定为三年
此前对不能申请个税补贴情形的规定较为笼统,且表述含糊,不易操作。现在则进行了明确,并按照处分期限做法,在犯罪、纳税或诚信记录等行为的基础上明确了三年的期限,三年后的可以解除限制。
具体表述为:“3年内,申报个人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依法纳税、申请前海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资金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或申报个人对所在单位3年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依法纳税、申请前海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资金存在不诚信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不得申报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变化.7
补贴资金不再先拨付给企业而是直接拨付到人才账户
拨付方式也有所调整,以前是补贴资金先拨付给企业,企业再拨付给人才,这容易出现企业留置资金不拨付给人才的情况。现在调整为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人才账户,让人才更有获得感。
来源:南方日报
文字:张玮
编辑:王瑾
校对: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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