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申请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以后还有别的机会再申请户口吗?)
上海户口办理条件
户口可转条件范围:
1.单身/本科(学位)及以上学历
2.夫妻办理(夫妻一方需要本科以上)
3.夫妻分居及子女户口问题(特别推荐//配偶同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4.有高级职称的人士,副高需满3年以上
5.本科无学位
6.大专及以下学历
7.高级技工或者技师
以上7类人员一般都能办理上海户口.
有这几种情况是不能办理的:
1.结婚人士必须全家办理,不能单方办理。
2.大专及以下学历办理人员未满23周岁
3.材料造假及学历未通过上海市人事局鉴定的
4.海归人员学历国内不认可
5.离婚不满3年
6夫妻分居上海一方是通过人才引进办理的户口,但是未满5年.
7夫妻分居男女双方年龄未满27和25周岁的.
办理上海户口需要的材料和手续
1.《引进人才登记表》;*
2.外省市有人事调动权的部门同意调动的函件(原件);(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3.引进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鉴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鉴定必须在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上海市人事局鉴定)
4.引进人员原单位出具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考核情况原件(政治表现和业务考核一定要分开各用一张纸指定格式打印或手写并盖章,纸张要求整张A4纸);*
5.引进人员在区中心以上医院的近期体检表(原件);(上海市2级以上医院,区中心医院以上)
6.引进人员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函原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和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7.引进人员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委);属夫妻两地分居,需提供配偶单位在职证明;
8.上海落户证明:家庭户:户主提供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房屋使用凭证或产权证复印件;
注:“*”指示为需原籍单位或有关部门盖章批示;
所有材料需单独用A4纸准备,不可裁剪,纸张要求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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