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常见问题之个人档案篇:工作经历)
居转户除了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社保和个税情况,个人档案也是重点核查的部分。
个人档案一般包括:学历档案、职称档案、工作经历(派遣通知、报到证、离职证明、退工证明等)等信息。
这里重点说一说工作经历的相关问题。
最近有好几个同学因为工作经历的问题被退了材料,如何填写工作经历?应遵循如下原则:
1)居转户工作经历,一定要和社保(或综保)缴纳情况保持一致;
2)居转户工作经历,原则上应与积分简历保持一致;
3)如果是通过职称申请的(评审的职称),还应与评审职称时填写的工作经历保持一致;
优先级是社保缴纳记录>积分简历>职称简历
大家知道,居转户要求持证期间缴纳社保累积满84个月,并且要求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的单位三者要统一,否则要扣除时间。
特别注意:代理缴纳社保的工作时间段一律扣除时间
前几天有一个同学就是鲜明的例子。
劳务派遣在居转户时是认可的,但是需要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且社保、个税必须由同一单位缴纳。需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交申请,工作单位提供聘任表等相关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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