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经典十问十答)
居转户你都过遇到哪些问题?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10个经典问题,
1.问:换工作了,期间断了几个月社保,补缴的有效吗?
答:办理居住证积分、居转户,补缴社保均不计入有效社保缴纳年限。
2.问:补缴的个税算有效的吗?
答:如果是低个税,补缴后有效;如果未申报或者是零个税,补缴后审核通过的几率较低。
3.问:居住证到期没自动续签,到期后60天内去办好,这是补办?那补办前的居住证时间能算入累计的7年吗?
答:在居住证到期后60天内都属于补办,补办前的持证时间可以累积。
4.问:居住证积分与居转户有关系吗?只申请了居住证,但是没有申请积分,是否影响后续的居转户呢?
答:按照目前的政策来看,积分与居住证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个别区为了卡掉一部分人就要求满足120积分,为了日后办理居转户顺利,可以先把120积分办起来。
5.问:居转户要求持证7年,指的是拿到居住证开始算时间,还是办好积分开始算时间?
答:按照持居住证的时间来计算的。持证累计满7年即84个月,居住证断了,新办后居住证持证时间累计入持证年限(断的期间时间不算)。
6.问:居转户如何进行排队轮候?
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网上办理,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网上顺序号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
7.问:没有中级职称怎么办?
答:有两种常用方法:①考、评职称;②7年的最后3年连续缴纳社保基数要高于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或者7年最后3年连续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
8.问:申报居住证转上海市常住户口,需要中级职称,我是之前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中级职称,这个可以使用吗?
答: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市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问:居转户在上海自己名下是否一定要有房产?
答:不一定要有房产。按照政策规定符合下列之一即可。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实际居住地公共户的,单位提供落户申请报告。
10.问:办理居转户,已有独生子女证,还需要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按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每一位申报者都要按照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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