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有哪些激励条件?)
7年常规的居转户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居转户看的是累计时间,如果之前居住证断了,可以去当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信息。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社保缴费基数一定按照实际工资去缴纳,千万不能长期最低缴纳。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与社保合理对应,并且社保、个税、劳动合同属于同一家单位。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单位要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能出具相关的聘书。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这两点千万不要触碰,一票否决项。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0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申办条件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2)“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在沪工作期间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可视作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0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上述是指在本市乡村学校的教学岗位、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涉农综合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等涉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03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申办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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