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拿到积分入户准迁证后落户流程)
天津拿到入户准迁证后落户流程
第一步:发放天津积分落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市公安局将按照申请人申报的时间顺序,于20个工作日内发放《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步:办理《户口迁移证》;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子女随迁问题
根据《天津市管理办法》,天津居住证积分入户可办理子女随迁落户问题
子女随迁落户申请材料:
1.随迁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3.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随迁子女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接受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的审核
2、审核后,申请人到市人力社保局积分服务窗口办理积分申报手续,积分名单公示后发放《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登记、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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