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2005大专高中起点本科简章)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2005年大专班、高中起点本科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具有大专(本科)文化程度的党员干部和工作骨干。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招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以及其他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文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学习。
(二)免试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1、曾被评为省部级和军队军级及其以上单位先进个人者;2、军队、公安等系统一、二等功荣立者;3、上大专班已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者。
(三)照顾左边加分右边条件。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20分:1、受到地(厅、局)和军队师级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2、曾荣立军队、公安等系统三等功者;3、处以上领导干部;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报考者;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三、招生办法
自愿报名,组织同意,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录取方案经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山东分院签发《学员入学通知书》。报考者可购买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编印的入学考试复习资料进行复习。
四、报名时间和手续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05年2月23日止。凡报名者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也可从网站下载,用B5纸打印),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缴验高中(或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或军官证的原件,并缴复印件各2份;缴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照片6张、同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免试入学者除按时履行上述报名手续外,还须缴验有关荣誉证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缴复印件2份。照顾左边加分右边者还须缴验有关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并缴复印件2份。
报名费40元,复习资料费另行通知。
五、专业、学制
大专班开设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左边法律右边3个专业,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高中起点本科班开设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和左边法律右边3个专业,各专业学制均为5年。
六、考试科目
大专班和高中起点本科班统考政治理论、语文、历史地理、数学。
七、考试时间
4月15日上午9:00—11:30语文
4月15日下午2:00—4:00历史地理
4月16日上午9:00—11:00数学
4月16日下午2:00—4:00政治理论
八、毕业文凭和待遇
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精神,凡我院大专(本科)班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过以中央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颁发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九、课程设置
(一)大专班
行政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党的建设党性教育
行政学政治学现代管理学社会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法学基础理论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机关管理学
公共关系学社会保障学行政经济学行政道德WTO基础知识形式逻辑
社会调查与统计中国近代史计算机应用基础
经济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党性教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学管理学原理企业经营管理贸易经济学
经济法社会保障学市场营销学法学基础理论证券与期货投资
对外经济管理学财务会计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WTO基础知识
社会调查与统计形式逻辑公文写作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基础
左边法律右边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党性教育法理学
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司法文书形式逻辑中国左边法律右边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婚姻法学犯罪心理学合同法学西方左边法律右边史
中国近代史WTO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高中起点本科班
公共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法学基础公文写作社会调查和统计党性教育
政治经济学原理现代管理学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WTO理论与实务
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保障学中国近代史社会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执政党的建设公共政策分析行政道德
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公务员制度
公共关系学电子政务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行政法学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秘书学公共经济学
地方政府学(地方政府与政治)公文处理英语(选修)普通逻辑学(选修)
领导学社会学研究方法非政府管理英语(选修)社会心理学(选修)
公共财政学传播学行政法学
经济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党性教育政治经济学商务谈判计算机应用基础
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代世界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西方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当代世界经济管理思想史财务会计金融学对外经济管理
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法市场营销学当代科技公文写作贸易经济学战略管理投资经济学
英语(第一册)(选修)国际金融(选修)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
区域经济学英语(第二册)(选修)财政学(选修)公共管理学
生产与作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形式逻辑(选修)经济数学(选修)
民商法管理会计风险投资与风险管理
左边法律右边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法理学大学语文中国左边法律右边史党性教育
宪法学刑法学(一)形式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民法学(一)
刑法学(二)中国近代史计算机应用基础民法学(二)
刑事诉讼法学西方左边法律右边史WTO理论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婚姻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学
犯罪心理学金融法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
经济法学房地产法英语(一)(选修)物权法(选修)合同法
知识产权法商法学英语(二)(选修)债权法(选修)证据法学
财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选修)物证技术学(选修)
国际私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司法文书
十、教学方法
学员按照我院制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员指导下自学所规定的教材并按期完成作业。为指导学员自学,我院印发《自学指导纲要》和辅导刊物,还提供由中央党校有教学经验的主讲教师讲课的录相录音带,并从省和地市委党校选聘教师进行面授辅导。
十一、组织领导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由中央党校主办,参照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党校干部教育的特点,依托省委党校和有条件的地市委党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考试、考核。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办学方针、班次、专业和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学、教务等方面,实行统一领导;办学方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全面落实,由所在省委党校在一些地市委党校设立的学区负责。学员以地区或者部门为单位编成班组进行学习。
十二、学费、教材费
经国家计委收费司和山东省物价局批准,大专班每生每学期收学费500元,高中起点本科班前三年按大专班标准收取,后两年按本科班标准收取即每生每学期收学费575元;教材资料费大专班每学期65元,本科班每学期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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