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2丽水【补贴75w】遂昌县引进优秀毕业生33名公告)
【浙江|丽水】2022丽水【补贴75w】遂昌县引进优秀毕业生33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招双引”决策部署,大力引进和储备一批高素质优秀青年人才,服务促进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及其补充意见,经研究,现决定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我县计划招聘引进信息技术方向、经济金融方向、规划建设方向、综合管理方向等合计33名专业技术人才,详见招聘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引进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和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7.学历、学校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工作人员岗位可放宽至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附件2)。
8.研究生学制不满2年的,全日制本科学历需符合7当中的条件(1)和(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适用于2020年、2021年毕业生。
(二)回避或不得报考情形: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报考对象需将《2022年浙江省遂昌县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为扫描件)发送至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校+专业方向”。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和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报名;③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核:网络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谈遴选
综合面谈遴选主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学历学位、工作(任职)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是招引计划数2倍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计划数2倍的,根据面谈遴选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面谈遴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受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面谈遴选采取视频连线方式。
面谈成绩仅作为入围考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22年5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注重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职位匹配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考核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核实、比选,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选岗
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方向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若有放弃选岗的,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由招引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引进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引进资格。聘用引进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招聘岗位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引进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遂组通〔2021〕36号)相关规定办理,今后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政策待遇
(一)聘用后与招引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素质能力好、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按中层干部选任程序聘用为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职务。
(三)根据《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及《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补充意见》,符合首次新引进到遂昌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考第一分数段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45万元政策奖励(一次性房票补贴30万元;生活津贴3万元/年,可享受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75万元政策奖励(一次性房票补贴50万元;生活津贴5万元/年,可享受5年)。未满5年服务期提前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享受政策奖励。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纳入“双招双引”人才库,本次未入围的,今后组织其他人才招引活动将优先推荐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具体参照《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如有新规定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关注招引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0578-。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1.2022年遂昌县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x
附件2.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3.《2022年遂昌县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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