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业生可上网户口查询 非沪籍毕业生落户指南)
(2011年6月24日讯)2010年4月上旬起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户口查询首批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核结果,其余审核结果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后20个工作日开始查询。
根据《2011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室审核,目前符合办理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名单已产生。现2011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审核结果接受申请主体(用人单位)的查询。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前来查询。
凡是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或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与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应为直接录用协议)。
通知规定,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被明确指出不符合申请材料要求。办法强调,学生所提交的必须是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而毕业生在本人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或申请专利的,若申请本市户籍:
■除了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证明(验原件)以外,
■今年,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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