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双一流”毕业生购房可享最高25万元补贴)
焦点财经讯李泳青近日,江苏无锡新吴区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则》。
据《细则》,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符合“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生;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符合在新吴区缴纳的职工家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办理程序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复核终审、发放补贴认定书。
经申请审核认定符合补贴的对象,在取得对应不动产登记证后,凭《认定书》、不动产登记证、个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领取手续。
区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向财政局请款,将相应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卡内。
今年5月,无锡新吴区出台以下购房政策:凡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可再次享受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2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网签合同为准)的,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补贴8万元、硕士15万元、博士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此条购房补贴与第一条就高执行,不同时享受。
对在新吴区缴纳社保的职工家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新吴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普通住宅90㎡(含以下)按购房总价的1%补贴,90㎡以上144㎡以下按购房总价的1.5%补贴,双职工购买144㎡以下按购房总价的2%补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以上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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