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响水县卫健系统面向上海中医药大学引进毕业生公告)
江苏省响水县卫健系统2022年面向(上海中医药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响水计划”等人才政策,根据市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江苏省响水县卫健系统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上海中医药大学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名额
本次共招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加入响水现代化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响水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在校园宣讲会现场,对意向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通过初审的,进入下一步综合考评。
2、网络报名。
(1)将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于2022年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由组织部对报名的优秀毕业生审核、“一对一”对接联系,符合条件通过初审的,进入下一步综合考评。
电子邮箱: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3)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初审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部门牵头、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签约
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报组织部门复审通过后,采取网上签约、邮寄协议签约或现场签约等形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国有企业聘用合同)。
2、考察与体检
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录用
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响水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响水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相当正科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相当副科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相当一级科员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学校、专业)本科生是一次性给予20万元,并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硕士、医学类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是一次性给予30万元,并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
3、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是一次性给予30万元,并给予5年每年20万元薪酬补贴。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是一次性给予50万元,并给予5年每年20万元薪酬补贴。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响水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响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响水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分别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响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7、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响水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8、引进的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公告发布网址:
响水党建网:
咨询电话: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0515-
响水县人社局:
0515-
响水县卫健委:
0515-
本公告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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