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2条措施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近日,长春市推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下文简称《措施》),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4个方面12条为期1年的特殊时期就业应急支持措施,助推实现10万名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目标。
据了解,2020年长春市高校毕业生数量保持增长,驻长高校预计有各类毕业生13.3万人,比去年增加0.7万人。
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方面,《措施》提出,今年,市、县(市)区和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岗位6000个,各县(市)区、开发区增设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公益岗位4000个,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招聘数量。
同时,鼓励企业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要求国有企业招聘新进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不低于招聘总数的80%,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民营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开发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工代训岗位,根据吸纳人数按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在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方面,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首次创业“开办补贴”,对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奖励。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支持,放宽原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可采取国内房产(不动产)抵押或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自然人担保方式,且可按照实际情况,获得个人单笔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实施高校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免费培训,对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免费享受该市“两目录一清单”所列新职业、急需紧缺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在解决来长、留长后顾之忧方面,《措施》提出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结服务,且对其父母、配偶、子女可不附加任何条件随迁。实施留长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给予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12个月、最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采取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开发建设“人才公寓”,推出购房补贴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留长安居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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