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后,应当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你做了吗?)
1.应届已就业毕业生的落户。
(1)落实用人单位的省内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2)落实用人单位的省外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非应届已就业毕业生的落户。非应届已就业毕业生持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3.未就业毕业生的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县级(含)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家庭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生毕业时怎么确定档案的去向
A、如果在毕业时没有和单位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网签的话,一般学校将默认将档案转交给原籍的人才中心。
B、如果在毕业时您和单位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网签了,那么学校将会根据您给学校递交的资料信息将您得档案给您发到相应的人才中心(在单位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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