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江苏省)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安排学生在5月25日—6月1日填写。2、本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由本人亲自填写,字体要清楚、整齐,严禁用圆珠笔、铅笔及其他颜色笔书写,不允许使用打印文本张贴。3、学校填写为“江苏师范大学”,院系栏填写所在学院名称,应填写全称,学号及专业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格式和名称填写。4、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及学籍一致。5、毕业时间填写为2012年6月。6、填表日期填写2012年6月18日。7、须在指定位置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严禁张贴大头贴。8、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及身份证号码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有原名或曾用名的应据实填写,现家庭住址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具体到门牌号),是否华侨侨居何处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9、学历填写为“大学”或“研究生”,不得填写为本科或硕士,能够取得学位的毕业生按照实际授予的学位门类填写为“××学士”或“××硕士”;本科学制统一填写为“4年”,研究生学制填写为“3年”。10、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共产党及共青团填写为“×年×月×日在×(单位、学校)加入共产党(共青团),介绍人姓名应为两人;如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应注明转正时间。”11、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请如实填写,如没有内容填写请注明无。12、奖励、处分。毕业生应根据本人情况据实填写,一般格式填写为“×年×月经×(单位)批准获×奖项”,如“2009年10月经徐州师范大学批准获优秀学生干部”,或“×年×月因×原因经×(单位)批准受到×处分,如”2009年10月因旷课经徐州师范大学批准受到记过处分”;受到处分未能解除的必须注明。13、本人简历从小学起填写,时间必须连贯(精确到年月),专转本的毕业生须将专科段与本科段分别填写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应注明证明人的姓名全称;时间要衔接,如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14、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必须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如有被人民政府处死、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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